{{ $t('FEZ002') }}輔導室|
一、配合防疫措施,停課期間本市持續提供下列特殊教育資源服務,供各校參考諮詢:
(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及巡迴輔導教師正常運作,倘有問題可電洽:
高中職教育階段:北區特教資源中心,電話(02)28479117轉1600、1602。
(二)情緒行為問題諮詢專線:每星期二至星期四下午1點30分至下午4點30分提供電話諮詢服務,包含情緒行為、人際互動、親師關係、教養態度等議題。電話:(02)27320608。
(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辦理特殊教育學生社工個案管理,針對已開案學生各受委託單位持續提供「間接服務」,教師可逕與學生特教社工聯繫。
二、重申特殊教育法第19條規定略以,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身心障礙學生停課期間,以遠距教學及自主學習為主,或採停課後實體補課方式辦理。各校可依班級及學生個別狀況再行評估,由學校妥適規劃後,通知學生家長協助配合。配合學校整體補課、復課計畫應確實記錄實施情形,妥慎保存,以備查考。
三、檢附「特教教師如何協助家長」、「特教班如何停課不停學」、「特殊需求學生線上學習規劃」及「特教老師可運用的特教資源」等摺頁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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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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