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本中心110年度研習行事曆及學校衛生法第15條規定辦理。
二、為提升本市各級學校護理人員急救安全之觀念與技能,增進對事故傷害的預防及緊急救護能力,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110年7月26至30日(星期一至五),共5日。
(二)研習地點:臺北市立民生國小(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99巷18號)。
(三)研習對象:本市高級中等(含)以下公私立各級學校護理人員(含國小附設幼兒園),共45人。
1、新進學校護理人員(到職日至今未滿1.5年)及未受過EMT1初訓40小時(未持有EMT1證書)者。
2、本市各級學校現職護理人員不具有初級救護員合格證書者。
(四)報名方式:
1、請於110年6月15日(星期二)前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insc.tp.edu.tw) (以下簡稱在職網)報名,並完成薦派程序。
2、無法透過在職網報名者,請填寫 google表單進行報名(https://reurl.cc/qmMdo0),截止時間同上述。
四、注意事項
(一)鼓勵學員搭乘大眾運輸至臺北市立民生國小研習。
(二)參與EMT1初訓者
1、請於110年7月2日(星期五)前將下列證件電子檔案,寄至信箱:00250@go.msps.tp.edu.tw,以利確認研習資格及製作證書。(信件主旨:姓名+0726初訓學員)
(1)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3)1吋大頭照電子檔案(勿用生活照)。
2、申請補發證書者,如無法提出複訓研習時數佐證,則只只8小時積分時數及教師研習時數,無法補發證書。
(三)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展與警戒標準,中心如有停班或延期之情況,將於在職網公告並以學員於網站登錄之電子郵件通知。
(四)學員於研習期間請保持適當社交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以維護自身安全健康;如有發燒等呼吸道症狀,請勿到訓。
(五)完成報名程序之學員,倘因故無法參加者, 請於研習前3日至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下載「取消研習 」表單,並完成校內核章後,將掃描文件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horizon65@mail.taipei.gov.tw)。
(六)如對課程有相關提案及建議,請於110年7月24日(星期六)17時前,填寫google表單(https://reurl.cc/0DYo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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