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5020A號函、「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國民教育法」第45條及第46條暨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辦理。
二、為使學生了解申訴及再申訴制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於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建置「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網址: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StudentAffairs/54/2),並設置「相關法規」、「申訴、再申訴格式範例」、「資料檢索」、「人才庫名單」及「諮詢服務資訊」「宣導資料含學生申訴手冊」及「問題專區」等資料,提供下載運用。請貴校運用多元管道(特別為學校網頁)加強向師生宣導,以維護學生權益。
{{ $t('FEZ003')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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