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 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臺北市 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 113學年度第2學期綜合活動領域童軍專業知能精進研習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三、請各校鼓勵綜合活動領域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請惠允參與研習之教師公假登記。
四、為響應環保,請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及自備環保杯, 研習場地恕不提供停車位。
{{ $t('FEZ003') }}2025-03-11
{{ $t('FEZ014') }}2025-04-10|
{{ $t('FEZ004')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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