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商業與管理群科中心學校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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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北市私立強恕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中家教字第114000172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0001074A00_print
主旨:轉知114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商業與管理群專業科目(二)中會計學考試大綱命題是否受會計學第四冊內容過時影響之疑義釋明案,惠請學校公告週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商業與管理群科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113學年度工作計畫及114年2月18日技測研字第1140001074號函辦理。
二、因應會計學(四)兩付息日之間發行公司債會計處理內容過時是否影響114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商業與管理群專業科目(二)中之會計學考試大綱命題疑義,本中心業於114年1月22日函請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釋明。
三、測驗中心函明:考科若有涉及適用疑慮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命題時,將於試題中敘明依特定年月日起適用IFRSs規定之相關提醒文字。
四、隨函檢附覆函全文供學校參酌。
正本:113學年度商管群學校
副本:商管群科中心助理陳彥志、商管群科中心助理黃亮瑋、商管群科中心助理曾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