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一、依據:
(一) 教育部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 112年度輔導工作計畫
二、實施對象:全校各班至少一件,每人僅一件作品為限。
三、收件日期:112年11月08日起開始收件,112年12月8日收件下午5點截止。
四、評審日期:預訂 112年12月15日。
五、得獎公佈:預訂 112年12月19日。
六、主題:展現生命之光。
七、報名及交件方式
(一)報名截止前將報名表及作品表請送至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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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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