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災害防救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暨112年度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防災教育計畫」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計畫」作業說明辦理。
二、本局112年6月13日北市教安字第1123050957號函諒達。
三、本市防災教育輔導團為提升學生之防災意識,強化其防災知能、認識避難收容處所及瞭解災時避難收容處所開設時的維運方式,俾加強防災的基礎概念。並納入特殊情境及特殊對象,藉此激發學生臨機應變之能力,以期學生面對災害時,能夠冷靜應對處置外,更能協助防災人員有效地執行災防工作。
四、旨案由本市相關局處(區公所)、本市防災教育輔導團、國立臺灣大學氣候天氣災害研究中心合作,訂於112年7月22日上午9時30分至7月23日中午12時止,假本市南港高級中學辦理(活動詳如附件)。
五、經查貴校截至112年6月30日12時止尚未完成報名,請薦派正取、備取學生各1名,於112年7月14日(星期五)前至https://forms.gle/dhLtJMutEYsVnj4i6完成報名(特殊教育學校得評估意願自由參加)。
六、聯絡窗口:國立臺灣大學氣候天氣災害研究中心。
(一)王雯琳小姐,電話:02-3366-2614分機30。
(二)歐育呈先生,電話:02-3366-2614分機14。
七、檢附臺北市112年度暑期防災營計畫書1份,旨揭活動全程參與者,將由本府消防局核發結業證書暨公共服務時數證明,俾學生增添學習歷程防災研習經歷與充實個人公共服務時數,希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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