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一、基於適性輔導原則,為協助現就讀於本市高中之身心障礙學生,其興趣、性向明確且職業技能表現具潛力,惟於現就讀學校學習適應困難需轉換學習環境者,得依據旨揭計畫申請轉安置本市專業技能班。
二、申請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學校特殊教育團隊評估,符合下列2項條件,並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始得提出申請。
1、持有各縣市鑑輔會核發特殊教育鑑定證明,現就讀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1年級之學生(轉安置通過後於112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就讀高級中等學校1年級)。
2、學生興趣性向與開放轉安置之專業技能班所屬群科相符,且具有職業技能潛力。
(二)繳交資料及期限:請學生家長及學校備齊應備資料,由學校彙整並先自行完成檢核後,於112年5月19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本市臺北特殊教育學校北區特教資源中心,俾利彙整後送交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輔工作小組審議。
三、經統計本市111學年度專業技能班高中1年級缺額如下
(一)私立惇敘工商(汽車修護科):1名。
(二)私立滬江高中(餐飲技術科):4名。
(三)私立稻江護家(美容造型科):12名。
(四)市立南港高工(汽車修護科):1名。
四、旨揭專業技能班轉安置結果於112年6月21日(星期三)前函復申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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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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