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經「112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及「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錄取並完成報到,且未依限放棄入學資格之考生,一律不得報名本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
二、報名參加大學繁星推薦招生之考生,均需自行設定一組個人專屬之密碼,考生個人之密碼係為登錄「錄取(篩選)結果查詢」、「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等系統所需輸入之證號。
{{ $t('FEZ003') }}2023-03-07
{{ $t('FEZ014') }}2023-04-06|
{{ $t('FEZ004') }}2023-03-07|
{{ $t('FEZ005')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