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110年10月26日林副秘書長室「虎豹潭事件後續處置會議」備忘錄辦理。
二、為提醒親師生戶外活動安全注意事項,本局針對主要常見戶外活動,如登山、露營、自行車、溯溪、獨木舟等編訂安全指引,內容主要以行前規劃、活動中注意事項及緊急事件處理三大層面進行重點提示,另亦將幼兒從事戶外活動注意事項編擬為幼兒篇提供家長參考運用。
三、請各校透過多元管道(如公告校網、學校日、班級聯絡簿、家長群組等)進行宣導,並將指引提供教師作為相關課程運用,以提升親師生安全意識。
四、請各校於111年2月23日(星期三)前將宣導成果電子檔寄至各學層承辦人信箱,以利後續彙整。各學層聯絡方式如下:
(一)國中、高中職:中等教育科(吳科員,1999分機6363)。
(二)國小:國小教育科(邱支援教師,1999分機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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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2-14
{{ $t('FEZ014')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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