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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辦理「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研習班(北區)」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2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08866A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班相關訊息如下:
(一)課程內容:特殊教育行政與法規、社會技巧、學習策略3門課程各36小時,共計108小時。
(二)研習日期:111年3月19日至111年8月27日。
(三)研習地點:實體課程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B109教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博愛樓地下室B109),線上課程另行公告連結。
(四)報名對象: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教師(不含代理教師)。
(五)報名方式:請學校薦派符合報名資格教師參加,於111年2月18日(星期五)前彙整核章後薦派報名表(如實施計畫附件1),免備文送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倪振洲科員。
(六)本研習班修業期滿成績合格且缺課時數皆未逾每門課時數(含)之1/6者,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核發研習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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