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5454號函辦理。
二、使公費流感疫苗發揮最大效益,自本年1月6日起,公費疫苗接種對象擴大為「全國6個月以上『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未接種流感疫苗之民眾,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
三、請貴校提醒所屬流感疫苗接種應與COVID-19疫苗接種間隔7天,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名單可逕自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及事先預約。
{{ $t('FEZ003')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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