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短句口語接受能力測驗」及「短句閱讀理解能力測驗」研習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11月17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101051948號函辦理。
二、請本市立啟聰學校、聽障重點學校及聽障教育資源中心未曾參訓之教師(含巡迴輔導教師)報名旨揭研習;其餘學校請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並請校方核予參加研習教師公假及課務派代。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評量工具研習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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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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