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函轉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辦理「110年目睹兒少校園輔導焦點團體」一案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110年10月5日婦幼字第1100056號函辦理。
二、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承接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目睹家暴兒少輔導方案」,為推廣並落實目睹家暴兒少服務,透過小型目睹兒少輔導焦點團體,提升專任輔導教師及兼任輔導教師目睹兒少知能與會談技巧。
三、檢附旨揭方案簡章共1份,請有興趣之輔導教師報名參加,並請學校准予公假出席;本案相關問題及報名資訊請逕洽基金會目睹兒少組陳俐蓁社工師或李宣儀社工師,電話:(02)2834-7045轉分機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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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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