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檢送本市110學年度「社會情緒學習」(SEL)推動計畫及研習計畫各1份,建請貴校薦派教師及處室主任各1位參與
110學年度「社會情緒學習」(SEL)研習,並請惠允出席人員公假派代
一、依臺北市政府110年度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培育本市社會情緒學習融入各領域教學種子學校及教師以加深加廣;鼓勵教師引導學生情緒及社會互動覺察,強化學生情緒管理能力及建立自我領導及團隊合作能力。
三、研習時間,請貴校依行政區擇一場次報名,場次訊息如下:
(一)第一場:110年10月21日(星期四)上午09時30分至中午12時。(松山區、內湖區、中正區、信義區、中山區)
(二)第二場: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09時30分至中午12時。(大同區、士林區、北投區、大安區、文山區)
四、研習方式採線上辦理,連結網址詳見研習計畫。
五、研習重點
(一)臺北市社會情緒學習推動歷程與成果。
(二)110 學年度社會情緒習推動重點及內涵。
(三)110 學年度推動架構及申請方式。
六、研習對象及報名方式
(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每校薦派1位教師及1位處室主任參加,本市市立高中職及幼兒園鼓勵參與。
(二)本研習採網路報名,參加研習人員請於研習日1週前逕登入臺北市教師研習電子護照網站(http://insc.tp.edu.tw)辦理薦派報名。
七、請貴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假派代,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如對研習報名有任何問題,請洽承辦學校聯絡人:新湖國小輔導室吳雅雯主任,電話:02-27963721轉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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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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