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慈孝家庭楷模選拔計畫
一、為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倡導「家長慈、子女孝」之慈孝思維,特舉辦本案。
二、推薦程序需經由當事人就讀學校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會」審查後,由學校推薦;請欲推薦送件之學校檢附檢核表及推薦書(如附件),於110年4月23日前免備文送達本中心憑辦(郵戳為憑),寄出後請自行來電洽詢收件情形。
{{ $t('FEZ012') }}
{{ $t('FEZ003') }}2021-03-05
{{ $t('FEZ014') }}2021-04-04|
{{ $t('FEZ005') }}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