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總務處|
一、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定私立學校應辦理教職員增加提撥退休、撫卹、離職及資遣給與準備金作業,由各學校依儲金管理會所定作業規定辦理。
二、依本會「私立學校教職員增額提撥金作業要點 」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各私立學校應辦理增額提撥金作業,並得斟酌財務狀況及學校發展重點為教職員增加提撥退休、撫卹、離職及資遣給與準備金。
三、為保障教職員之權益,請貴校加強宣導增額提撥相關事宜,並依規定辦理增額提撥作業;若有相關疑問或需求,可參閱本會官網「增額提撥資訊」專區,亦可電洽本會承辦人(分機50)諮詢。
{{ $t('FEZ003') }}2020-10-07
{{ $t('FEZ014')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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