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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
承辦人:鄭才新
電話:02-2720-8889/1999轉6362
傳真:02-2720-9164
電子信箱:edu_hse.26@mail.taipei.gov.tw
受文者:臺北市私立強恕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中字第109306468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附件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函、(附件2)國家教育研究院公函及(附件3)公聽會實施計畫各1份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15群科、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體育班、特殊教育、服務群科及藝術才能班修訂草案」公聽會及網路論壇,請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7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78897號函辦理。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臺北市私立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及特教學校)、臺北市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國民小學、臺北市私立國民小學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