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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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李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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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du5803@gov.taipei
受文者:臺北市私立新民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職字第114312306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15主題徵選實施計畫1份
主旨:檢送「臺北市115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主題徵選實施計畫」1份,請公告周知並以多元管道加強宣導,請查照 。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115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暨教育部師鐸獎初審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局每年辦理特殊優良教師系列活動,活動主題係採徵選方式決定,115學年度徵選實施計畫,簡述如下(詳見附件):
(一)參加資格:設籍中華民國國民。
(二)主題內容:緊扣本市現行重大教育政策及理念,文字以14字以內為限,主題涵義說明以100字為原則。
(三)收件時間: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至115年1月22日(星期四)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四)獎勵:獲選者1名,可獲獎金新臺幣3,000元及獎狀1幀。
(五)本案徵選實施計畫、歷年主題及主題徵選表可至「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taivs.tp.edu.tw/115teacher/)下載。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含附設國立中小學)(臺北市私立金甌女子高級中學、臺北市私立滬江高級中學、臺北市私立再興高級中學、華興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華興高級中等學校、華興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華興高級中等學校小學部、臺北市私立復興實驗高級中學、育達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育達高級中等學校、奎山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奎山實驗高級中等學校、臺北市私立新民國民小學、臺北市私立中山國民小學、臺北市私立光仁國民小學、臺北市私立立人國際國民中小學、靜心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靜心高級中等學校、臺北市私立薇閣國民小學除外)、臺北市各市立幼兒園、臺北市各私立幼兒園(臺北市私立英才幼兒園、臺北市私立來來幼兒園、臺北市私立大愛幼兒園、臺北市私立百家姓幼兒園、臺北市私立台北紐西蘭幼兒園、臺北市私立星莆幼兒園、臺北市私立晴晴幼兒園、臺北市私立橘子蒙特梭利幼兒園(已停用)除外)、臺北市非營利教保服務機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機關、臺北市中等學校校長協會(請介壽國中代轉)、臺北市國小校長協會(請雙連國小代轉)、臺北市高職學生家長會聯合會(請士林高商代轉)、臺北市高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請復興高中代轉)、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請葫蘆國小代轉)、臺北市國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請明湖國中代轉)、臺北市政府各一級機關暨區公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除外)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