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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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北市私立新民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南女人權字第114100022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人權新詩100首資料庫-建置推薦活動實施計畫-發函.pdf
主旨:本中心為充實國文科教學資源,擬建置「人權新詩100首教學資料庫」,公開徵集人權為主題之新詩作品,敬邀貴校國文科教師踴躍推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85182號函辦理。
二、推薦作品期間:114年12月23日(星期二)至115年5月24日(星期日)。
三、推薦方式:
(一)請推薦者填寫表單,每人可投稿多首,若同首詩有多人推薦,則依據「推薦理念」與「教學建議」擇優入選。
(二)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V7kcWHCkD97s23h3A。請於115年5月24日前填寫完成送出。
(三)推薦作品之原則與注意事項
1、主題內涵:詩作主題與內容,須符合108課綱人權教育核心素養、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能啟發學生對國內外人權議題的思考與感知。
2、藝術表現:作品須具備現代詩之文學性與藝術性,文字精煉,意象鮮明。
3、教學適用性:詩作內容與篇幅,能符合高中職學生閱讀性與合宜性,適合作為課堂教學素材,引發師生討論與反思。
4、原創性:推薦理念與教學建議之撰寫,須為推薦者之原創文字,切勿使用AI工具生成。
(四)經入選資料庫之詩作,推薦者所撰寫之「推薦理念」及「教學建議」,本中心將支應稿酬,並取得著作財產權,推廣時應保護著作者之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修改權等著作人格權。
正本: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明陽中學、敦品中學、誠正中學、勵志中學
副本:本校人權教育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