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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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北市私立新民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國字第114311346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實施計畫1份
主旨:函轉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原語會)辦理「114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補助交通、住宿及工作費實施計畫」一案,請務必轉知貴校修習原住民族語及具原住民族身分師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原語會)114年11月11日原語認字第1141002033號函辦理。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與原語會訂於114年12月6日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為鼓勵及便利原住民學生到考,特訂定旨揭補助計畫。
三、檢送旨揭計畫1份,請學校務必轉知師生並依計畫所載申請方式,檢附相關資料於時限內提出申請。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含附設國立中小學)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