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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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北市私立新民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資字第114310481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修正臺北市114學年度臺北酷課雲平臺講師認證實施計畫1份
主旨:為修正本市「114學年度臺北酷課雲平臺講師認證實施計畫」一案,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2月11日北市教資字第11430350262號函續辦。
二、為整合及擴增本市數位學習教師支援團隊,本局賡續辦理旨揭講師認證計畫,惟檢視實際執行情形後,修正計畫內容,以提升參與率與執行率。修正項目摘述如下:
(一)計畫期程由「年度」調整為「學年度」,自核定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星期五)止,以利認證教師在學期中完成各項實務演練。
(二)原計畫訂定報名資格須為酷課雲講師、曾參與酷AI系統基礎研習或具平臺使用經驗三者之一,惟講師培訓及資格審查內容均已涵蓋前述知識與技能,爰敘明計畫實施對象為現職教師,且刪除原報名資格相關規定。
三、檢附本市114學年度臺北酷課雲平臺講師認證實施計畫1份。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含附設國立中小學)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