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 函
地址:100234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
承辦人:陳奕安
電話:(02)23113040分機8620
電子信箱:yian1227@gmail.com
受文者:臺北市私立新民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北市大評字第114603125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實施計畫1份
主旨:檢送臺北市「教育部11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增辦場次實施計畫1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同意出席研習教師及講師公假(派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年度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提供支持、強化校內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增進教師專業發展知能,並透過教師備課、觀課、議課歷程提升教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委請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辦此研習。
三、本培訓課程共開設4場次,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國小組:
1、A111期:114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本市劍潭國小4樓課研教室。
2、A112期:114年1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本市劍潭國小4樓課研教室。
(二)國中組A211期: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本市長安國中4樓教師社群研討室。
(三)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A311期:114年12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本市松山高中3樓簡報室。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開課前5日止,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辦理登錄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insc.tp.edu.tw/,請搜尋主辦單位: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五、研習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為控制用餐人數,採線上方式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若師長所屬組別或單元時間不便參與,可跨組參與。
(二)本研習為認證課程,須全程參與6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上午課程於上午9時開始,下午課程於下午1時開始。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時數。
(三)請至https://reurl.cc/ekY96b下載研習資料,並於研習時攜帶用以瀏覽教材之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或手機等電子設備。
(四)本研習無提供停車位,研習時請自備環保餐具、文具用品。
六、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培訓認可組謝汝鳳助理,電子信箱:tp8620@go.utaipei.edu.tw;電話:(02)2753 5968分機234。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含附設國立中小學)
副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含附件)、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國民小學李孟柔校長(含附件)、臺北市松山區民生國民小學楊玲珠校長(含附件)、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蔡惠青主任(含附件)、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曾政清教師(含附件)、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府雅琦教師(本市教專中心綜合規劃組)(含附件)、臺北市立長安國民中學黃俊崎助理(本市教專中心諮詢輔導組)(含附件)、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謝汝鳳助理(本市教專中心培訓認可組)(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