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地址:413415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承辦人:林于馨
電話:04-37061144
電子信箱:e-1358@mail.k12ea.gov.tw
受文者:臺北市私立新民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10120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徵文簡章、電子海報
主旨:轉知「第十屆教育部臺灣台語及臺灣客語文學獎」徵文活動資訊,請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9月26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3305號函辦理。
二、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教育部特舉辦旨揭文學獎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於本土語文教學時亦可善用首揭文學獎歷屆作品集。
三、旨揭活動徵件日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詳情及徵文簡章下載請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https://depart.moe.edu.tw/ED2400/Default.aspx)電子布告欄,或電洽:02-8787-5555#123 陳小姐。
四、檢附徵文簡章及電子海報各1份。
正本:國立暨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各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
副本: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