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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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林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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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北市私立新民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視字第114309656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實施計畫1份
主旨:辦理「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科學與創新教育實施計畫—子計畫7:公民科學服務實踐」教師增能研習,同意參加人員公假登記及課務派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112—114學年度國中小科學與創新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研習對象:臺北市國小、國中教師,由學校薦派教師報名參加。
(二)研習地點: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01號)。
(三)研習時間
1、第1場:114年10月7日(星期二)下午1點至5點。
2、第2場:114年10月14日(星期二)下午1點至5點。
3、第3場:114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1點至5點。
三、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由貴校研習承辦人辦理薦派作業。
四、檢附實施計畫一份。
五、若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
(一)國小組:懷生國小楊靜怡老師,電話:(02)27710846分機506。
(二)國中組:萬華國中王美玲主任,電話:(02)23394567分機180。
正本:臺北市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國民中學、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國民小學(含附設國立小學)、臺北市私立國民小學(華興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華興高級中等學校小學部、臺北市私立復興實驗高級中學、育達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育達高級中等學校、奎山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奎山實驗高級中等學校、臺北市私立立人國際國民中小學、靜心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靜心高級中等學校除外)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