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承辦人:吳靜怡
電話:02-27208889轉6370
電子信箱:qb3602@gov.taipei
受文者:臺北市私立新民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5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國字第114308517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14年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客語文教學增能研習計畫(第3梯次)及推薦清冊各1份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114年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客語文教學增能研習計畫(第3梯次)」1份,請轉知並鼓勵或推薦符合資格教師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7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3838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通過客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之現職教師,提升客語文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能,並強化教師客語文教學素養與核心能力,以優化客語文教學效能,確保學生學習品質,國教署爰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規劃2類課程,參與各類課程教師資格如下:
(一)備課回流課程:曾參與且於112至114年度間完成任一梯 次「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客語文教學增能研習計畫」研習課程之教師,由地方政府推薦。
(二)教學增能(含讀書會)課程:規劃於114學年度教授客語文課程之教師,由地方政府推薦或教師自行參加。
四、報名方式:
(一)推薦報名:
1、各地方政府轄內國民中小學,每校推薦人數至多3名,請於114年8月14日(星期四),將用印完成之推薦名冊(附件2),寄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qb3602@gov.taipei,主旨請註明「oo國中/國小客語文授課教師教學增能研習計畫(第3梯次)推薦名單」,紙本以聯絡箱方式繳交至本局國小教育科,將由本局彙整後函發承辦單位,由承辦單位檢核資格後依序錄取。
2、請提醒受推薦教師請自行於114年8月14日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線上報名。
(二)自行報名:「教學增能(含讀書會)課程」倘有名額,請教師自行於114年9月5日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查閱課程資訊並完成線上報名,其餘名額自推薦派作業完成後開放,不另行公告。
五、本案請核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其課務及行政職代所需人員;詳細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梁小姐詢問:電話03-4227151分機33485、電子信箱:112advancedhakka@gmail.com。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國民小學(含附設國立小學)、臺北市私立國民小學(臺北市私立復興實驗高級中學、育達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育達高級中等學校、奎山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奎山實驗高級中等學校、臺北市私立新民國民小學、臺北市私立立人國際國民中小學、靜心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靜心高級中等學校除外)、臺北市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