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胡慧芬
{{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為發放本市113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中等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公私立中等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發放要點」辦理。
二、本市113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中等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名額及金額配置如下:
(一)高級中等學校:二、三年級每班分配1名,每名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
(二)國民中學:八、九年級每班分配2名,每名500元。
(三)另高中一年級及國中七年級學生,獎學金名額併入下學期(113學年度第2學期)計算。
三、旨揭獎學金申請期限自113年9月15日(星期日)至113年9月30日(星期一)止,逾期不予受理,各校經費申請流程說明如下:
(一)市立學校:業編列於各校預算中,請各校逕依法令規定審查、核發,並將印領清冊存校備查,毋須函報本局。
(二)國立學校、私立學校:
1、請依「臺北市公私立中等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發放要點」規定,於期限內繕造印領清冊1式2份及領據 1紙於上開期限內函報本局請款。
2、學校國中部及高中部請分別繕造印領清冊。
3、私立職業學校另設有綜合高中及進修部者,請分別繕造印領清冊。
四、案內印領清冊表件格式各校請勿擅自變更,並請確認學生簽章清晰且一致。
五、對此項獎學金如有任何疑義,請洽本局承辦人曾小姐,聯絡電話:27208889轉6349。
六、檢送「臺北市公私立中等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發放要點」、印領清冊(國中)及印領清冊(高中)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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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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