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3年5月10日臺教技(一)字第1132301354B號函辦理。
二、依104年1月14日制定公布之「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4條第1項規定略以,政策綱領至少每二年通盤檢討一次。政策綱領首度於106年3月2日訂定公告;第二版政策綱領於108年2月21日修正公告;第三版政策綱領於110年2月24日修正公告;第四版政策綱領於112年2月21日修正公告在案。
三、次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規定,第五版政策綱領應於114年3月2日前由行政院修正公告,爰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技術及職業教育政策綱領」檢討修正計畫。
四、按各級政府根據政策綱領,積極推動各項政策,彰顯技術及職業教育價值,強化校園與職場連結及促進教學之創新活化,並透過技職深耕計畫與各產業人才合作培育機制,及開放式大學辦理多元專業職能培力模式,逐步建構優質技職教育,朝政策綱領所揭示之願景及目標邁進。
五、另,現前國家經濟發展、產業與科技之變化帶動對於不同類型與性質人才(勞動力、技術人力、專業人才)的需求,如產業數位轉型、臺灣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等議題,皆深刻影響國內產業人才供需之趨勢。
六、為修正更具前瞻性之政策綱領,第五版技職教育政策綱領將以願景(以長程8至10年)、目標(以中程3至5年)及發展重點(以短程約2年)為修正方向,請各校就草案內容,於113年5月31日前上網填寫修正意見調查表(https://reurl.cc/Ajdn9E)。
七、如有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劉科妤助理02-7749-3367,電子郵件:kkavril62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