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為配合教育部十二年國教總綱,利用課程研發及教學實踐方式,發展課程實施策略,並強化校內教師專業發展機制,本局委請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下稱教專中心)規劃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係透過備課、觀課、議課歷程,建構跨領域社群課程研發及教學實踐,並藉由推動教師專業成長課程與認證活動,以精緻教師專業成長及專業素養,實施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依限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https://proteacher.moe.edu.tw/#)提出申請,詳見實施計畫與平臺操作手冊。
(二)本案補助每社群每學年上限新臺幣(以下同)1萬2,000元,每校補助上限為3萬6,000元(含鐘點費、外聘諮詢費、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講座交通費、印刷費、教材教 具費、膳費及其他(雜支)等項目),補助經費由學校統籌運用與分配,經費執行期程為112年8月1日(星期二)起至113年6月21日(星期五)止。
三、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綜合規劃組府雅琦專案教師,電話:(02)2885-5491分機819,電子信箱:t00679@mail.jtes.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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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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