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檢送本署委請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認證輔導班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薦派教師參與前揭計畫之認證輔導班(第8梯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1年12月1日南大本土字第1110022362號函辦理。
二、根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客語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擔任原住民族語師資應取得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三、本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自111年1月起陸續辦理旨揭培訓課程,請貴校積極推薦教師參與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第8梯次),研習時間及人數上限如下:
(一)研習時間:112年1月31日(二)至112年2月4日(六),共計5日,35小時;課程均採Google Meet線上教學方式(上課網址另行通知)。
(二)人數上限:
1、客語班-四縣腔1班、海陸腔1班,每班100人。
2、原住民族語班-阿美族語1班、排灣族語1班,每班100人。
四、報名資格:
(一)教育部主管之國私立學校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依照各語別薦派資格,薦派該校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
(二)客語班報名資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高級中等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最多2名教師,其餘地區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三)原住民族語班報名資格:原住民重點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最多2名教師,其餘地區學校請依實際需求薦派教師報名。
(四)各語別各校最多薦派2名,僅限學校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
(五)薦派老師需具備日常對話之能力,並且務必自行報名本土語文能力認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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