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申請時間:自111年6月22日(三)起至111年8月29日(五)止。(郵戳為憑)
申請說明及辦法,詳本會官網「服務項目─清寒獎學金」。
本梯次申請者請注意下列說明:
1. 申請書於(107)年度有修訂更動,下載時請注意檔案名稱為「申請書-111-2」,請勿下載錯誤喔!
2. 完成高中、職學程續升學者,須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入學通知(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3. 申請書內需檢附一張2吋半身照片。
4. 經「轉介單位」轉送申請書時,需檢附轉介單位的評估說明。(正本)
5. 如申請者本人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
6. 如申請者本人為身心障礙者,請檢附手冊證明(影本)
7. 請於申請書內載明申請者本人可電訪聯絡時間。(必填)很重要必須說三次。本會電訪時間早上8點至20時
8. 自本年度起,申請者需提供本會制定之「題目」(必填),連同申請書一併回覆申請,務必使用本會文章表單,才能符合申請資格,敬請注意。
9. 申請本會獎學金,本會會依每份申請書進行電話訪問,評核申請者之態度、家庭狀況等給予評分,因此務必將電訪時間填寫清楚,無法聯絡不予給分,尚失資格。
2022年第二梯次 文章題目:如何將目前所學以致用
請申請者針對「題目」撰一篇250字以上,可圖帶文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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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7-04
{{ $t('FEZ014') }}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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