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1年3月9日北市教綜字第1113033747號函續辦。
二、本市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第一階段研習已全數辦理完畢,第二階段實務探討研習將於4月辦理完畢(目前開放報名中,報名資訊及調訓名單如附件),完成兩階段培訓者得參加本學年度認證。
三、認證資格說明如下
(一)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1、108至110學年度全程參與教師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實體研習18小時之教師(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76921號函,因應疫情影響調整108年學年度認證檢核年限)。
2、具3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3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
3、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證書。
(二)教學輔導教師:
1、107至110學年度全程參與教師專業回饋人才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實體研習24小時之教師(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76921號函,因應疫情影響調整107年學年度認證檢核年限)。
2、具5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5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3、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
四、認證資料繳交說明如下
(一)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1、申請認證教師:
(1)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檢核表1份。(核章並掃描PDF檔上傳平臺)。
(2)擔任回饋人員之觀察前、後紀錄表(甲式)及觀察工具(軼事紀錄表)各1份。
(3)擔任授課教師進行公開授課之證明1份。(核章並掃描PDF檔上傳平臺)。
(4)參與社群至少1學期之證明1份。(核章並掃描PDF檔上傳平臺)。
2、學校承辦人員(核章並掃描PDF檔寄至tpd101@ms2.hssh.tp.edu.tw):
(1)認證清冊一覽表。
(2)初審審查表。
(二)教學輔導教師
1、申請認證教師:
(1)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表1份。
(2)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檢核表1份。
(3)協助輔導夥伴教師之輔導計畫表1份、平時輔導紀錄表2份、輔導案例紀錄表1份。
(4)擔任回饋人員之觀察前、後紀錄表(甲乙式任選)及觀察工具各2份(量化)。
(5)擔任授課教師進行公開授課之證明2份。
(6)擔任社群召集人之證明1份。
2、學校承辦人員(核章並掃描PDF檔寄至tpd101@ms2.hssh.tp.edu.tw):
(1)認證清冊一覽表。
(2)初審審查表。
五、參加旨揭認證者,請於111年5月1日(星期日)至6月30日(星期四)前至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bit.ly/ptmoe)繳交指定資料,詳細認證方式請參閱附件認證手冊。
六、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培訓認可組吳昱儀助理,電話:(02)2528-6618分機104;電子郵件:tpd101@ms2.hssh.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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