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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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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中字第110305375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總統府公報1份
主旨: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一案,業奉總統110年5月26日華總一義字第11000049231號令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6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65780號函辦理。
二、旨揭法規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543號(另見總統府網站 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三、檢附總統府公報1份供參。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臺北市私立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