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9年5月13日府教社字第1090112316號函(下稱前函)續辦。
二、旨揭計畫係依據前函所附決議通過之「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草案)並參酌本市「108年臺北市語文競賽實施計畫」修訂,有關旨揭競賽相關重要訊息,請貴校(機關)惠予轉知所屬競賽員及其指導人員,並協助公告週知。
三、本局將另案發布各組別(國小學生組、中等學生組、教師組及社會組)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屆時請配合辦理。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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