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檢送本市暨鄰近縣市易發生危險之開放性水域名單,請貴校加強水域安全宣導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1月28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2406658號函辦理。
二、考量學生(家庭)於假期間有參與露營或健行等各式活動規劃戲水、涉溪情形,或從事水域遊憩(含游泳、衝浪、潛水、獨木舟等)等活動可能性高,請務必落實水域及遊憩安全宣導,且應穿著救生衣並選擇合法水域場所、前往有合格救生員駐守之安全水域地點戲水,強化學生水域安全觀念,避免發生溺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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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12-08
{{ $t('FEZ014')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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