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轉知「114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2次修正一案,業公告於114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交下臺中市政府114年10月16日府授教終字第1140317812號函辦理。
二、旨揭第2次修正項目為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朗讀(包含泰雅語、布農語、魯凱語、賽夏語、噶瑪蘭語、賽德克語、拉阿魯哇語),公告於114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4.eduweb.tw,請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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