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為轉知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2家菸品輸入業者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14品項加熱式菸品及所其分別搭配4款組合元件(加熱器)等產品資訊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10月8日北市衛健字第11431388592號函暨本府114年7月29日府授衛健字第1143116159號函修正之「臺北市政府菸害防制暨新興菸品管理取締及品質提升獎勵計畫」辦理。
二、請貴校落實於權管禁菸場所,提升無菸環境管理與菸害 稽查取締效能及為民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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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10-20
{{ $t('FEZ014') }}2025-11-19|
{{ $t('FEZ004')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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