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函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轉知火光刀玩具宣導事項資料1份,請貴校持續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宣導,以提升自我防護知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14年10月2日經標檢政字第11430019550號函辦理。
二、查火光刀玩具係屬武器玩具,屬該局公告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進口及出廠前須經檢驗符合CNS 4797-3等規定,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始能於國內市場上銷售。
三、火光刀玩具內含打火石等成分,玩具出鞘瞬間產生之火花可能會造成眼睛危害。請貴校持續向學生、家長及老師等宣導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之玩具,及不宜使用無商品檢驗標識之火光刀等武器玩具,以免發生危害。
四、副本抄送相關業管局處及本局相關科室,請協助檢視有關平台是否販售是類或其他相似危險商品,並適時宣導旨揭資料及刊載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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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10-09
{{ $t('FEZ014') }}2025-11-08|
{{ $t('FEZ004') }}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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