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8月27日北市教終字第1143092048號函續辦。
二、114年8月29日臺北市道路交通安全會報114年第8次會議指裁示事項,請本局能結合課程及活動加強宣導「走路不滑手機」之重點宣導事項,故請貴單位能結合「114年交通安全月」宣導「人本交通 停讓文化」活動(實施期間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請將「走路不滑手機」議題,透過課程教學及宣導活動,強化學生危險感知及行人安全知能,檢送宣導圖片1份及相關宣導標語參考如下:
(一)行人不分心,安全一路行。
(二)車輛主動停讓,行人專心通行。
(三)專心過馬路,不要滑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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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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