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商業與管理群科中心學校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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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北市私立強恕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中家教字第114000165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詳如說明
主旨:有關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商業與管理群現行會計學第三冊現金及內部控制中有關「銀行存款及銀行透支」互抵會計處理作法之依據條件內容,有違 IAS32公報規範疑義查明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商業與管理群科中心113學年度工作計畫辦理(執行期間: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二、商管群科中心業於114年1月22日函請國家教育研究院針對現行會計學會計學第三冊現金及內部控中有關銀行存款及銀行透支互抵會計處理作法之依據條件內容有違IAS32公報查處結果詳如附件。
三、經查,現行版本已不符IAS32公報最新準則與規定,茲將符合IAS32公報規範作法參考書目臚列如下,供各校相關任課教師及教學研究會參酌:
(一)江淑玲教授之中級會計學上冊第4章現金及應收款項。
(二)林蕙真教授之中級會計學上冊第5章現金及應收款項。
正本:113學年度商管群學校
副本:專案助理黃亮瑋、專案助理陳彥志、專案助理曾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