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本局淨零排放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逐步邁向本市2050淨零排放目標,本局依據本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以本市校園及所屬社教機構為推動淨零排放之學習場域,訂定本局淨零排放實施計畫,具體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變遷調適」、「永續環境管理」、「零碳生活促進」等四大執行面向。
三、請各級學校配合積極規劃改善校園環境與設施,並鼓勵師生積極參與本局推動之相關研習、工作坊,帶領同仁於各領域、校本課程及各項活動中加強推動淨零排放教育,共同營造低碳校園環境,落實校園淨零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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