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中央宣布延長疫情第三級警戒時間,請貴校妥適規劃暑假青少年休閒育樂活動並延後開放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年4月15日北市教中字第11030392621號函續辦。
二、為鼓勵青少年學子踴躍參與暑假休閒育樂活動,本局前函業請貴校自行或結合公、私立機關規劃相關活動,於5月14日前至「臺北市青少年活動資訊平臺」填報活動資訊,並統一規劃於6月10日始開放報名,合先敘明。
三、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教育部於110年5月25日通報延長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之時間至110 年6月14日(星期一)止。
四、考量疫情狀況尚未穩定,請各校審慎評估暑期相關活動辦理事宜,另各校倘已規劃於7月辦理之暑期休閒育樂活動,請取消或延後辦理,以避免群聚造成防疫破口。
五、本案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本府相關防疫規範進行滾動式修正。
{{ $t('FEZ003')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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