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體衛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109年4月29日府授消整字第1093016800號函暨109年度加強水域安全暨防溺措施執行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之傳染,並強化校園防疫安全及降低感染風險,本局業於109年4月10日召開會議決議,本市各級學校游泳教學課程暫停實施至109年7月14日止;惟請各校於未進行水上課程時,仍持續加強水域安全知能予學生,以降低水域意外發生。
三、自每年5月至9月列為水域安全重點時段,請各校宣導學生對於從事水上活動時,各項水域活動因應措施如下 :
(一)利用家庭聯絡簿宣導水域安全。
(二)學校公佈欄或LED面板,公告水域安全資訊。
(三)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能力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
(四)暑假前夕加強學生防溺宣導活動。
(五)返校日期間加強學生防溺宣導。
(六)班導師於暑假前加強所屬班级水域安全宣導。
四、請本市有游泳池學校務必每月10日前檢附上個月「學校游池自主管理評核表(如附件)」檢送本局備查。
五、檢附教育部體育署109年1月22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90002809號函提供之親水與水中自救教學方案手冊、水域安全知能與技能操作教學方案手冊各1份,供學校參考。https://www.tydes.ntpc.edu.tw/p/406-1000-4008,r75.php
{{ $t('FEZ003') }}20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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