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1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104758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期間自113年10月14日至113年10月31日中午12時,詳細申請辦法請參閱附件。
三、檢附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原函及附件各1份,相關資訊得逕至該會官網查詢(https://www.psa.org.tw/),首頁/服務項目/Hear聽覺照顧/獎補助學金/聽障學生獎學金。
{{ $t('FEZ003')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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