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臺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辦理「110年度校園心理衛生危機事件安心服務藝術模式培訓」實施計畫
一、依據臺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0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110年11月8日(星期一)、11月9日(星期二)假臺北市立新興國中會議室辦理,地址: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三、研習對象:
(一)本市高中職以下學校輔導教師(自由參加,依報名薦派順序錄取38名為限)。
(二)本局調訓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名單(詳如附件)。
四、欲報名之本市高中職以下輔導教師請上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index/)線上報名並完成學校薦派作業,即日起報名至110年11月3日(星期三)止。
五、配合教育局校園防疫之相關規定,參加本研習一律配戴口罩(除喝水用餐外)、全面量測體溫、維持室內適當社交距離,以落實防疫措施。
六、研習內容詳如附件實施計畫,請貴校惠允旨揭人員公假出席;為珍惜研習資源,參加教師務必2日全程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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